摘要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需要探索和建立一套满足协同发展所需要的司法协作机制。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在涉水违法案件执法中,探索并实践了“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基于对上述衔接机制的实践与研究,文章介绍了衔接机制的作用和意义;分析了水务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机制和流程,并探究了该机制的优缺点;提出了完善法制体系、信息化建设等四项改进建议。对建立完善高效的司法协作机制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出处
《水利技术监督》
2024年第1期82-84,共3页
Technical Supervision in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