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时,首次提出“人民城市”这一理念。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到雄安新区考察,再次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人民城市理念不仅彰显了人民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从结果导向来看,让全体人民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成果、切实增强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做好城市建设和治理工作的落脚点。在此意义上,打造全龄友好型城市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促进城市提质升级的新方向。
出处
《城市开发》
2024年第1期102-104,共3页
Urban Development
基金
2023年河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XZKT23ND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