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知识产权法院、具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执行好2023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3年第12期27-2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