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的现实困境与破解路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赋予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完善了继承领域的制度设计。《民法典》颁布已经3年多,然而作为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还缺乏深入研究,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的指引。
作者 余利明 唐云
出处 《中国民政》 2023年第23期34-37,共4页 China Civil Affai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