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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骆马湖、新沂河提标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苏政规〔2023〕15号

Not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on Prohibiting the Addition of New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Inflow of Population within the Construction Scope of the Upgrading Project in Luoma Lake and Xinyi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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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骆马湖、新沂河提标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明确建设的防洪工程,是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实施骆马湖、新沂河提标工程,可进一步提高沂沭泗地区防洪排涝标准,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沿线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9期5-6,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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