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性市场分割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从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来看,制度性市场分割与竞争政策相背离,有碍竞争机制的运行。但就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而言,其在某些阶段依旧具有工具价值。可见,制度性市场分割的治理方案应随经济的发展而调整。然而,现有治理体系未能适时回应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求,这主要体现在政绩考核导向存在偏差、竞争审查例外适用缺乏指引与区域性竞争状况评估有待激活。为此,应当及时优化治理对策:其一,以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为导向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强化行为预防;其二,在竞争审查例外适用中构建“1+N+竞争影响最小化”的论证模式,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强化实施与监督,明确与其他治理环节的衔接问题;其三,构建区域性竞争状况评估“市场维度、民生维度与政策维度”的三维评估模式,进一步发挥反垄断制度的治理效能。
作者
王怀勇
冯鑫煜
Wang Huaiyong;Feng Xinyu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3,共13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法律问题研究”(编号:2021TBWT-ZD12)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数字经济反垄断事前监管的体系构建”(编号:2023XZXS-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