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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给“网红”儿童玩具立立规矩了,近段时间以来,“香烟糖”“酒精冰淇淋”“萝卜刀”等未成年人“网红”玩具充斥中小学周边的商店,引发家长担忧。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有专家建议,完善立法,从源头上规制不良商家层出不穷的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考虑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关于未成年人商品的有关规定,整合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零散规定,同时配套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还要加大对“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用品的抽查检查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抽查力度,确保涉及未成年人商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均符合法律规定,对违法者坚决说“不”。同时,可以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联合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其主动拒绝购买相关商品,倒逼生产者少生产甚至不生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出处 《甘肃教育》 2024年第3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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