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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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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餐饮,是指具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出处 《中国食品》 2024年第3期149-153,共5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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