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的话:雍正五年(1727)清世宗就江南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日益上升的主仆佃户矛盾纠纷以及日渐衰颓佃仆制专门颁发了一道“开豁谕旨”,对身处“贱民”阶层的世仆农进行有条件的“开除贱籍,归入良民”。但“开豁世仆”制在徽州乡村实施中,受到地方官吏、豪绅和世族大家重重阻扰,由此酿成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以至于清廷先后五次下诏(雍正五年、六年,乾隆三十四年,嘉庆十四年,道光五年)专门批文敕令地方官府将徽州“受豪强凌压所致”世仆开豁为良,并明确改革“佃田、葬山、住屋”三者为据欺压盘剥世仆佃农现象。
出处
《徽州社会科学》
2023年第12期40-43,共4页
Hui 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