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合作社农产品质量监管下政府与合作社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将信息隐藏程度和加入第三方与否作为重要因素纳入激励机制设计中,构建单监管策略、基于行动、基于信息的双监管策略,加以对比分析。研究表明:双监管策略下合作社最优努力水平大于单监管策略所获最优值,在科学制定合作社监管的行业运营标准水平下,基于行动的双监管策略优于基于信息的双监管策略。
出处
《农业与技术》
2024年第3期160-164,共5页
Agriculture and Technology
基金
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企业主导型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GL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