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的《档案法》发布之后,对于档案开放提出了新的标准,明确了负责档案开放的主要责任人,保护了使用者合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国家档案馆档案公开办法》的出台,为档案公开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导。但利用者与档案保管主体之间所掌握的档案开放信息不对称,利用者无法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档案开放的“风险投入”与“政绩产出”不成比例,造成档案开放主体积极性不高,档案开放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档案开放及审核工作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档案开放步伐。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23年第19期128-130,共3页
China Met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