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缩减温室气体排放,许多国家都开始颁布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2020年9月,我国宣布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面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全新的经济活动,这就要求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而我国对碳排放权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上并不完善,实务方面也未形成统一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体系。因此,本文基于我国目前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分析采用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办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提出针对建议,以此辅助企业履行环境责任,顺利完成减排目标。
出处
《财会学习》
2024年第5期104-10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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