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准则没有对定期存款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规定。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把定期存款直接列入“货币资金”下“银行存款”项目,即将定期存款行为视为经营活动;而在现金流量表中,则直接列为“支付(或收到)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即将定期存款行为视为投资活动。以上处理存在违背财务报告双重反映要一致的原则、不符合会计要素分类的基本定义和会计准则的实质等问题。文章依据会计原理和准则的有关要求,提出采用两步走方法,先对定期存款进行分类,再根据分类采用不同处理的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2024年第3期114-116,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