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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超时加班,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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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杨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8时,每周工作6天,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后杨某认为加班时间过长,拒绝公司安排的超时加班。公司以杨某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合法?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4年第1期77-7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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