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规范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修订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经2023年第1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予以印发,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2期13-13,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