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明行为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行为规范,将其纳入法律调整范畴,是用法律来保障和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我国立法运用倡导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将文明行为按道德属性划分成四类,并对每类行为作出“网格式”区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注重对美德的开放式引导,并以是否破坏社会秩序作为强制的必要限度。为了避免法律强制执行道德,立法必须具有期待可能性,尊重公民的自治性,增加正向激励与引导。应当通过立法技术划定和区分立法促德对应的行为范围,引导人们树立道德观念,促进价值认同,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3-70,共8页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