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成为财政中心工作之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要求,财会监督至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企业财会监督和中介机构财会监督三大类。就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而言,主要涉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与会计活动的监督。
出处
《中国财政》
2024年第1期54-56,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
基金
福建省社科基金基地重大项目“财政绩效管理研究构建公共部门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融合机制及传导机制”(项目批准号:FJ2020JDZ067)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