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60年代以来,正义理论学说由结果正义向程序正义转向,但程序正义的逻辑起点中存在的对根植于生活世界中的个体特殊性以及环境复杂性的评估不足等弊病,难以避免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间的冲突。从主体认知、运行环境、程序重叠层面来看,认识虚妄与结果异化是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冲突的一般表现形态,而深究其理,个体动机多元性、个体禀赋差异性以及协调机制缺场是影响程序运行结果的重要因素。哈贝马斯提出的理性商谈理论为化解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间的冲突带来了启示,即领导者应在理性商谈视角下,立足个体差异与组织环境,从坚持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辩证统一的价值追求、营造理性商谈与反思平衡互促共进的制度环境、构建基本功能与附加功能衔接配合的程序链条三个维度入手,破解由个体差异、机制失调引发的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冲突。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93-97,共5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逻辑考量与制度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CKS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