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對元初“附郭縣止令州府官兼領”詔文存在誤解。其應指户少諸州的附郭縣,除官員裁撤外,行政建置亦被省併,故州官須親民統領包括治城在内原附郭縣的轄境。按照不領縣、領縣無附郭縣、領縣且有附郭縣三種情況統計《元史·地理志》可知,三類州各有183、55和123個。其中大部分領縣無附郭縣之州,正是元初針對户少諸州施行“不須更設附郭縣”政策的結果。以往認爲凡州之附郭縣皆晚至洪武初年始被省併的看法理應修正。
作者
宋亮
李大海
Song Liang;Li Dahai
出处
《文史》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75-288,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