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顶层设计,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为具体配套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法律制度体系。据此,我国已经通过了部分企业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明确了具体的备案流程。然而,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预期性不强、稳定性不够、衔接性不畅等问题。下一步,建议我国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落实法律相关要求,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出处
《中国电信业》
2023年第12期32-36,共5页
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