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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契约文书看清代畲族村落经济的发展——以福建屏南巴地畲族村为例

The Development of She Nationality's Village Economy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in Contract Documents:A Case Study of Fujian Pingnan Badi She Vill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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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时期地方志中的畲族以“刀耕火种”的游耕经济形式为人所知,但明清时期的畲族契约、账簿等文书资料,却展现出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图景。福建屏南巴地村,来源于明代设置此地的“包地屯”,该村蓝氏畲族形成了以定居农耕为主的经济形式。对巴地村蓝氏数十份土地契约和家族账簿的分析,可以看到巴地村蓝氏定居该地的契机来自明代军屯的设置,在清代,其土地交易和赋役承担情况已经与周边汉族村庄基本一致。从经济模式来看,巴地畲族已经深深地融入东南汉族社区中,经济层面的融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底层逻辑。
作者 刘婷玉 Liu Tingyu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0-62,共13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明代卫所移民与边疆民族融合研究”(项目批准号:17CZS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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