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共同体都是特定人类群体的组织化存在形式,基层治理共同体也必然遵循组织结构与运行的一般规律。从本质上看,一切组织又都无非责任义务体系,组织的结构和运行机制无非根据责任和义务实现的需要而做出的设计和安排。因此,建构基层治理共同体的首要任务就是梳理行动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并依据具体治理事项确立相应的责任结构,完善治理责任的制度安排,形成由静态结构与动态关系构成的责任网络,促进基层治理共同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4年第1期100-101,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