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新形态下,公共数据关系到整个数据要素市场的秩序和依法行政治国策略。内蒙古自治区立足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实践,逐步形成了涵盖多维度、多层次的数据治理规则。然而在回应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安全利益平衡之议题时存在难解之困,即公共数据立法规则抽象模糊、缺乏公共数据安全治理范式,数据共享、联合监管、激励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亟须借助建构完善公共数据治理规则体系、以多维治理模式强化公共数据安全治理、深化安全与发展协同治理的监管和激励机制等举措,为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出处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24年第1期17-21,53,共6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