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13日省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23期5-14,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