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林场改革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后,运营经费由自收自支变为地方财政承担,目前地方财政主要承担国有林场在编在职人员及编内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运营经费则依靠每年有限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来运作,面对国有林场的资金短缺,开源节流是出路,需要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达到节约与合理分配资金的效果。国有林场长期执行场圃会计制度,要向新政府会计制度转型,亟须找出解决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4年第2期76-78,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