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毋庸讳言,中国的现代法学舶自欧西,亦步亦趋,直至今日,日渐成熟。如何实现从"在中国的法学"到"中国的法学"之转变,支撑了近百年法律学人的心力思考。然而,当今法学,学人大多孜孜于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释,以期影响立法和司法,实现法学作为应用型科学的原初功能;而对于法学的过往及未来兴味索然甚少问津,法学学术史及发展趋势之类的著述少之又少。对于一门成熟的学科来说,学术史必不可少。它的功用约略涵括三项:一是梳理本学科发展过程;二是引导初学者登堂入室;三是开创新知的基石。
出处
《清华法律评论》
2014年第2期1-2,共2页
Tsinghu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