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红色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鲜明特征。对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国家层面主要是法律和政策的原则性规定。近年来,地方红色立法呈井喷现象,体现出各地对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红色文化的重视。各地积极探索红色地方立法的不同模式,将红色文化资源的物质属性与非物质属性相结合,对红色文化的起止时间作出规定,在特定红色资源保护方式上也进行了探索。就立法结构而言,各地的立法基本相同,并都构建起了保护责任人制度,此外,在罚则的规定方面都很慎重。就现有的红色地方立法现状,应进一步体现红色立法的地方特色,在传扬模式上因地制宜,发挥红色文化非物质资源的作用,实现保护实效。
出处
《人大研究》
2024年第2期56-62,共7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