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刺激并推动物流服务模式转型和重塑。在此背景下,大量涉海运跨境电商物流纠纷涌入法院,并逐年快速增长,已成为海事法院受理的典型案件类型。涉海运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存在直邮模式及“直邮+第三方海外仓”模式两类,对应的合同性质分别为混合合同及混合合同的“联立”,在具体纠纷中应根据混合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并结合纠纷具体发生环节确定纠纷案由和法律适用。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合同的社会制度功能,在研究跨境电商物流业态基础上制定示范合同以引导产业发展。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9-117,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