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以其具有人机对话模式、自我学习的算法机制和不断改进的算力等特点,在赋能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时也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主要是主体障碍:技术观念“失准”,导致治理意识淡薄;信息桎梏:共享数据“失效”,造成治理格局削弱;行为破碎:决策程序“失序”,致使治理效果不佳;约束缺失:问责制度“失席”,诱发治理行为乏力。需要从理念、机制、制度和技术等方面着手,坚持整体智治:革新单向度网络舆情治理理念,转变网络舆情治理模式;协调整合:完善网络化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增强网络舆情治理能力;规范管理:建立科学化网络舆情治理制度,强化网络舆情治理监管;技术赋能:发展技术化网络舆情治理手段,提高网络舆情治理效率;使人工智能技术这一新的“变量”成为实现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善治的最大“增量”。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78-187,共10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百年历程、基本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FJ2022B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