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因事态发展的不稳定性以及难以预料性,网络空间中虚假信息、错误信息肆虐,出现“信息疫情”现象,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信息疫情”不仅需要借助行政手段,还需要相关法律规制,如依据实际恶意原则将传播虚假信息定为刑事犯罪、根据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建立信息发布的事先审查机制,以及从比例原则出发强化平台责任等。经过对多国相关法制的研究对比可以看到,以上法律规制路径的加入,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也能有效平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部分矛盾冲突。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2期100-102,共3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冠肺炎疫情中‘信息疫情’的形成机理与治理模式创新研究”(批准号:22BXW01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