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我国对外贸易开放发展的自由区,经过多年探索,已逐步成为我国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成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先行先试先导区。2007年10月,海关总署颁布实施的《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保税港区拥有国际转口贸易功能。2022年4月海关总署颁布的《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明确,综合保税区具有叠加国际转口贸易、保税货物存储、跨境电商和期货保税交割等功能。自此,我国国际转口贸易步入成熟阶段。本文对海关特殊区域内(以下简称区内)转口贸易的税收政策做出解析。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4年第1期55-56,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