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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用“土办法”解决“土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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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运用人民作家赵树理的群众工作理念,将“枫桥经验”“树理文化”融会贯通,总结提炼出了“赵树理调解”工作法,通过准确判断当事人“四理六象”不同特点,开展“五先五后”循序渐进调解,“三环七步”步步紧扣解决问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走出了一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2023年11月6日,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赵树理调解”工作法人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作者 闫花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法治》 2024年第4期28-3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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