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提出,意味着我国的乡村建设迈向了新的历史阶段。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指出,“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1],充分展现了党对乡村建设规律的深入理解和突破。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征程上,更应该深刻把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本内涵和价值意蕴,探析其建设的法治路径,以期为推动乡村建设提供参考,努力让和美乡村焕发出振兴活力。
出处
《重庆行政》
2024年第1期70-73,共4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1BKS05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