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习和实践,要从制度化、法治化拓展到道德化、主体化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上具有“三全”特性,同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伦理关系给予了理论回答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伦理精神,主要有人民至上、公益为重、理性植根、平等奠基、权责对称等,它们符合人类普遍的道德理念。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德育;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就是德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好的德育。民主制度之政治上的“好”、道德上的“善”与教育上的“行”,三者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贯。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5-51,共7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全过程制度德育研究”(CEA2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