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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法”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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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时代,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亟须阐明爱国主义教育“法”与“情”的内涵及其互动关系。所谓爱国主义教育要明“法”,在于要重视科学立法、规范执法、自觉守法,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法治体系,确保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引导人们理性表达情绪、规范爱国行为。所谓爱国主义教育要动“情”,需要从对象、手段、目标三个层面进行理解,做到主动回应情感、善于运用情感、积极塑造情感。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背景下,要提升工作理念、遵守实践要求、优化工作方式,在情法交融中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作者 刘迪翔
出处 《北京教育(德育)》 2024年第1期28-33,共6页 Beijing Education
基金 第74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数智时代技术民族主义思潮的新动向及对我国的影响研究”(2023M74021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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