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县巡察和基层治理作为巡视和治理的末梢路径,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治理体系的“压舱石”,重要性不言而喻。二者目标指向一致、主客体间对接、内在特征可融、外在手段匹配,具备相融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而且,二者相融,可以有效利用相互间的制度优势,产生叠加效应和聚合效应。当前,二者在融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从强化巡察角色定位、抓实基层党组织、加大民主因素嵌入、提升监督整改治理贯通等方面加以优化。
出处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1期91-96,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anchang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