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颁布后,我国多个省(区、市)立法机关颁布了放射性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文件。本文对现行有效的13部放射性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文件进行了整理、分析,对立法文件和执行者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提升法规体系的多样性;鼓励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践性;推动专项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时评估与修法,增加法规体系的灵活性的对策建议。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2024年第2期22-25,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