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指出了安全生产领域法律实施现存的问题。对于安全生产法律理解、适用不统一的问题,国家主管部门应当着力推进本领域法律问题的基础研究工作,增强法律实施的确定性和协同性;对于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理念,根据各行业、各领域监管任务的特点分类施策,提升监管效能;对于安全生产执法实践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应当通过加强行政解释和案例示范等方式积极承担起执法指导职责;对于企业安全合规内生动力不足,执法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应当引入行政合规激励机制,形成行政监管下的企业自我规制格局,从根本上降低执法成本。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24年第1期30-33,共4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