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当下主导企业投资的因素是市场需求拉动,而非降低成本驱动。普惠性的减税降费对引领企业调整投资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的作用不够明显,与塑造新动能新经济、培育新产业新税源的宏观目标不够精准匹配。当前财政政策应变“降成本”为“扩需求”,加大在新基建、新质生产力形成以及乡村全面振兴方面的支出力度,同时,大规模减税降费向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转变,适当聚焦“减税”作用方向,从流转税减免为主转向直接税减免为主,由企业为主转向企业和居民并重,以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更好地激发企业投资,弥补市场需求不足。
出处
《中国财政》
2024年第2期52-53,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