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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实躲债务 虚假诉讼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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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姜某为规避债务,通过虚假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伪造购销合同、捏造情节提起民事诉讼、虚构事实申请执行程序等一系列手段,达到将自己财产“合法”转移的目的,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法院审理,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姜某罚金50万元,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姜某的诉讼请求。
出处 《农家致富》 2024年第1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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