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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确定每年7月5日为“淮安企业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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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营经济大省江苏,又一个设区市有了自己的企业家日。1月18日,淮安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第四十二条明确了每年7月5日为“淮安企业家日”,以人大立法形式给予企业家的充分肯定和深深敬意。新苏商记者了解到,江苏已有8个设区市设立了企业家日。
作者 耿朴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苏商》 2024年第1期36-37,共2页 new sus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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