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各有关研究所,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4年第2期80-82,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