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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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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决定对天薯16号等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豌豆、油菜、花生、亚麻(胡麻)、向日葵、甘蔗、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甜瓜、苹果、香蕉、梨。
作者
机构地区 农业农村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4年第2期86-86,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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