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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债权人友好型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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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遏制认缴制滥用对交易安全的冲击,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制进行了改革,导入了加速到期规则、最长实缴期限规则与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时的问责规则,有助于培育理性认缴出资与及时足额实缴出资的股东群体,维护交易安全,优化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 刘俊海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4年第5期10-11,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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