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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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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玉顺老师认为,既为教师,就要努力做“明师”。这里的“明”,是明白,贤明、高明、明亮之意。“明师”应具备以下四个特征。明德。“德者,师之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能忽视道德修养。教育是一生的事业,要想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师的榜样作用不可小觑。教师要真正兢兢业业教书,踏踏实实育人。明道。教师要明白教育之道,遵循常识,尊重规律,因材施教.授人以渔。
出处 《教师博览(中旬刊)》 2024年第3期F0002-F000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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