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判决后,被告只须承担远小于保全金额的责任,遂变身原告,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前案财产保全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建设方状告施工方2020年12月3日,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的昌达公司对该公司1号冷库实施装饰装修改造。施工单位为明阳公司和跃进公司,施工负责人为何化成。何化成指派无特种作业证的电焊工袁轲等人,对冷库外部停车保护钢板、内侧方钢进行切割拆除作业。袁轲站在2米高的门式操作平台上切割钢立柱时,割炬的火焰引燃附着在墙体上的材料,发生火灾。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6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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