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摄影史应被界定为“发生在中国的摄影的历史”,来华外国摄影师摄取的中国影像以及作为“民间书写”形式的个人摄影均应被纳入中国摄影史的研究范畴。中国摄影史的书写应以现存年代最早的中国影像为起点,尝试将纪事本末体作为中国摄影史的编纂体例,旨在清晰地呈现摄影本体的发展线索。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93-100,共8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传媒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2JJD86001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