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途径,也是乡村治理体系创新的关键环节。在地域环境、文化习俗等特定因素影响下,构建“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须在遵循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新时代乡村发展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坚定中国共产党在“三治结合”中的主体和主力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乡村群众治理需求的价值遵循;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依归;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的实践理路。从而有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民族地区‘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困境与实现机制研究”(编号20FKS0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