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信的特殊功能影响意思表示的解释以及发出与到达时点的认定。语音转文字功能导致语音与文字内容不符时,若仅由系统原因导致,则由相对人承担不利,反之则由表意人承担不利。微信缔约意思表示的发出与生效时点的认定,应依可撤回功能的2分钟期限是否届满分别判断。消息发送成功的2分钟内,意思表示尚未发出,相对人实际知悉表示内容亦不构成到达。若表意人未依微信撤回功能消灭其已成功发送之表示,2分钟届满后,发出时点溯及为消息成功发送时,到达点依《民法典》第137条第2款而定。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23年第6期89-95,共7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