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构劳动关系骗保应当承担哪些责任?问:相关媒体报道,某市社会人员张某等人,向社会群众宣称“可以代办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社保费,退休后每月可以领钱”,通过伪造工资签领表等劳动关系证明,违法办理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等人先后为100多名社会人员虚构劳动关系,以某企业员工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并从中牟取利益,累计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近200万元。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4年第2期4-6,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